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质量,提高群众满意度,日前,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着“广泛倾听群众意见、认真对待社会评议、积极促进检察工作”的原则,经一段时间试运行后,正式启动“当事人评案”入档管理机制。
据了解,该机制以政法信息网络平台为依托,在反贪、侦监、公诉等部门建立“当事人评议系统”终端。按照程序,每一起案件在阶段性完结后,都由案件当事人通过终端对承办干警及部门进行评议,评议内容涉及服务意识、执法水平、廉洁自律等方面。为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,评议时,案件承办干警必须回避,对评议过程不得干预,评议结果一键锁定,不能调整或删除。评议完成后,评议结果将形成“评议档案”,全部纳入案件卷宗,第一时间完成整理归档。“当事人评案”入档管理机制的启动成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顺利运行的重要一环。
原载于《中国档案报》2015年4月6日 总第2743期 第二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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