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0日,滨州市档案局组织各县区档案局、市属各开发区及县(区)属经济开发区、工业园区档案部门等23家单位,前往山东省电子文件(档案)容灾备份中心,顺利完成第三批电子档案数据省内离线备份工作。
备份仪式上,省档案局副局长王宪东致欢迎词,对近年来滨州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取得成绩表示肯定。滨州市委副秘书长、市档案局局长冯永田简单介绍了这次备份工作准备情况。山东省滨州市工业园区等12家新增备份单位分别与省档案局签订了《电子档案容灾备份异地存放协议书》。各备份单位相继递交了《电子档案备份报送单》《电子档案取回单》,把各自的数据备份介质放入专用存储柜中,并按要求取回第一批数据备份介质。
滨州市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滨城区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沾化区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惠民县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阳信县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无棣县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博兴县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邹平县档案局馆藏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介质入柜
自2015年开展电子档案数据省内离线备份工作以来,滨州市档案局高度重视电子档案数据的异地异质备份工作,在指导市、县(区)档案馆和立档单位做好馆(室)藏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的同时,认真抓好馆(室)藏电子档案数据的省内、外异地备份工作。滨州市档案局紧跟档案工作实际,将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写入《滨州市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规范性文件中,电子档案备份单位范围扩展至县(区)属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,依规有效确保区域内重要电子档案数据“有备份、可恢复”,为全市档案信息资源长期安全存管和各级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提供坚实的信息数据安全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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