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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庄村
时间:2016-08-16 来源: 滨州市档案局 作者: 周杰 舒娜 孙洪师 阅读量:

 

商周遗址的文化遗存
这是一个村落成“丰”字型的村庄,在这里,有着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,抗战时期,这里发生过惨绝人寰的“院庄惨案”这就是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院庄村。


 

院庄位于小清河南岸,在风光秀丽的麻大湖湖区,她寂静、富庶,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遗存。根据记载,在村落的南边,有一座两千多年前的古城,古城是春秋时期延乡侯国的国度。爵位、爵号,是古代君主对贵戚功臣的封赐,在周代,“侯”是“公侯伯子男”五等爵位的第二等,就拿强大的齐国来说,他的国君爵位也是“侯”,尽管他爱称自己为“公”,但事实上他是“齐侯”。由此可见,院庄的位置在周代是多么的重要和得天独厚。
因为都城在临湖的高地上,每到秋冬季,都会有无数的大雁在这里驻足越冬,久而久之,人们便有雁乡国的说法了。《博兴县志》记载转述《水经注》说“千乘有延乡城”。
明洪武二年,有刘、焦、王等姓从山西洪洞迁居此处,人们称庄子为雁庄。清代初年,雁庄划归贝丘乡院庄社管辖,村名也更为院庄,并沿用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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